十二因緣表  

解脫之道 / 十二因緣法 

 

  禮敬本師釋迦牟尼佛

  禮敬上師三寶

  

  

 

    許多人學佛多年,煩惱業習仍然熾盛,不知學佛重點以及如何解脫。這是因為學佛的過程,沒有從佛法的根本下功夫。尤其是根本佛法中的阿含教典,常被一般自詡為大乘佛教的佛弟子們給忽略。然而阿含教典,正是直接針對眾生煩惱因果和解脫方法所開示的佛門聖典。

  

  在佛教根本經典四部阿含經裡,如來的教言,幾乎都環繞在三十七道品做解釋,尤其以四聖諦、八正道、十二因緣法。

 

  其中的十二因緣法正是明示眾生三世輪迴原理所做出的開示,若能依此十二因緣法來觀修,必能解脫煩惱業習。

 

  十二因緣,亦名十二有支,「有」即三有(三界),「支」即支分,世間有情於三有中生死流轉的因果,皆不出此十二支分,故名十二有支。緣覺乘行者即是觀此十二因緣,而證得辟支佛果。

 

 

【十二因緣的意義】

 

  一、無明:癡暗義。闇鈍之心,無照察諸法事理之慧,不能了知善惡因果,是貪瞋癡等煩惱的通稱。

 

  二、行:造作義。由於無明煩惱,而發動身、口造作種種行為,善行稱為善業,惡行稱為惡業,所以行又稱為業,有了業行就要受報。

 

  三、識:因過去世的無明煩惱和善、惡諸業,引生分別染心,即為識。例如人死後,神識成中陰身,見到父母交合,一剎那間,生起憎愛分別之心,即投胎受生,這就是識的作用。

 

  四、名色:名是指精神、心識,色是指物質。胎兒在母胎中,六根尚未長成,唯有心識與胎形,即稱為名色。

 

   五、六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因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由此六處而入。故胎兒在母體內,六根逐漸完備的階段,稱為六入。

 

   六、觸:即接觸。胎兒出胎後,六根與外在塵境接觸,就稱為「觸」。

 

   七、受:即領受。為根、塵、識相接觸所生的感受,可分為苦受、樂受、捨受。對於違逆境界,身心感覺苦痛、煩惱,稱為苦受;對順益之境,感覺身心適悅,稱為樂受;對中庸境,覺不苦也不樂,稱為中庸受,又稱為捨受。

 

  八、愛:貪染名愛。於喜好的境界,產生種種欲愛、貪愛之心。

 

  九、取:執取境界,說名為取。心生愛著之後,更想取得、佔為己有,即為取

 

  十、有:因為想佔有,便以種種手段,造作種種善業、惡業,故有未來的善惡諸報,名為有。

 

  十一、生:即未來世的受生。由於今生貪愛、取著而造業,即招感來世受生的果報。

 

  十二、老死:衰變為老,身壞命終為死。有生則必有老、死。

 

【總結】

 

眾生因為無明而產生一連串的生死現象,稱為「流轉門」。若明白十二因緣法的關係,從根本的「無明」去破除,即能一一緣滅十二輪轉,而達到了生脫死。

 

   然而什麼是無明呢? 簡單來講,就是沒有智慧,也就是迷惑。若能一一觀照每個念頭,就能開啟智慧。當然,這是一個需要勇氣和智慧的修行,一般的眾生,行住坐臥,幾乎都被「業習」所纏縳,若沒有發菩提心、出離心和勇氣,是不可能解脫生死煩惱,何況是成就無上佛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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