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傳] 如何辨別真假/如法不如法的南傳出家人


前言
近年來的社會不法份子假冒佛教出家人[1]到處敲詐行騙的事件日趨猖獗,最常見的有假出家人在市場托缽時討錢或販賣佛教文物、冒用佛教的名義向公眾人士募捐善款以及從事許多誘騙錢財等活動。出家僧眾乃佛教的三寶之一,在弘揚佛陀教義上扮演非常重大的角色。假出家人事件之發生確實對僧眾及佛教界的尊嚴與正信造成重大的衝擊。社會善心人士在成為受害者的當兒,也導致一些戒行清淨、出家動機聖潔的僧眾也被蒙上不白之冤,在「真」托缽時難免被不解詳情的人士以有色眼鏡看待。

在「偽僧伽」的眼中,馬來西亞實乃「托缽天堂」,這種亂象發生最主要是這些不法之徒掌握到大部分的民眾對佛教的教義與出家人的戒律一知半解,以及一些人喜歡尋求和依賴某種儀式或聖物上的庇佑如舍利、佛牙、佛牌、袈裟布等,所以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其實,要一勞永逸地解決「假出家人斂財」的社會問題,除了執法單位的持續努力之外,最根本的辦法是從源頭開始,即教育信眾及公眾,何謂「假出家人?」單掌拍不響,如果人人皆清楚出家人的戒律和為何要出家的真正目的,以及能夠更深入瞭解最接近原始的佛教,那麼相信這些傷風化的現象可以從根杜絕,假出家人的鬼蜮技倆就無法施展,也無從下手了;諸善人的慈善心不會被濫用,菩提種子也不至於播種在不毛之地。

當然,要完全杜絕假出家人招搖撞騙與利用佛教名義斂財的歪風,並非一朝一夕就能夠做到的。話雖如此,對於一個護教心切的正信佛弟子,能夠做到的就是盡自己的本份與微薄力量多向大眾傳達如何鑑別真假出家人之訊息,只為了一顆想護持如法佛教僧眾的赤子之心,護持那些正在過著聖潔生活的出家人、維護那些真正努力在圓滿清淨梵行的僧眾之清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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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上民眾比較傾向以「和尚」稱呼佛教出家人,雖然「和尚」是指出家人,但並不是所有出家人都可以被稱為「和尚」。在南傳佛教,和尚即是戒師 upajjhāya:又作戒和尚、和上、和阇等。意譯為親教師、近誦、依學,乃出家弟子對其受戒師父的尊稱。戒師必須是受比庫(bhikkhu,比丘)戒後已滿十年或十年以上,資深有德,博學而且善巧,奉持淨戒,充分理解教法與戒律才符合成為新戒出家人依止的戒和尚。

然而,「和尚」這字眼對大部分的中華民族來說是帶有貶詞、庸俗之義。在某些流行的電視劇、古代中國文學或民眾的思想中時常透露著不正確的觀念與訊息:較普遍的是劇中人物在情場或商場失意後『看破紅塵入空門』,其他較普遍的則因為負債逃避債主而出家、為了餬口而出家、為了逃避種種人事問題而出家、為了改造霉運而出家、為了名聞利養而出家、為了參學某派武功絕學而出家、蒙受嚴重精神打擊、心理出現問題而出家、老邁被親人拋棄而出家、退休後無所事事而出家、患重病等死而出家等等荒謬之理由而出家;從中而知在過去中國社會輕視、詆毀出家人的思想餘毒,似乎仍未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淡化;再加上現代流行的假出家人事件衝擊之下,以及某些出家人(無論是真或假)以算命、占卜、驅魔、看風水等邪命來謀生,更增添了不少俗人對出家人先入為主的不良印象、懷有成見與反感。

為了表示尊重,一個有正信的佛弟子是不以「和尚」或「尼姑」來稱呼真正的出家人。「和尚」同一個字眼在正信佛弟子與一般俗人的眼中卻有著不同的釋義,對正信佛弟子來說,真正的出家人是他們眼中的無上福田、人天師範、道德楷模、精神導師、修福慧的對象;反之,對一般俗人以及那些不深入教義的「掛名」佛教徒來說,「和尚」也許只是他們求得富貴平安、祈福、消業障、驅鬼、超度、訴苦、主持喪事葬禮的代名詞而已;甚至有極端的人更認為「和尚」離開父母親是不孝、放下俗事是逃避現實、出離隱居被視為冷漠,而乞食、依賴他人供養是好吃懶做等等錯誤觀念。

馬來西亞佛教的傳承
馬來西亞的佛教大體上可分為北傳佛教和南傳佛教兩大體系。北傳佛教主要流傳著「大乘佛教」或「菩薩乘佛教」,其經典來源於古印度雅語梵文(Sanskrit)語系佛經以及西域文字佛經。北傳佛教按其經典語言體系又可以分為漢語系佛教和藏語系佛教。藏語系佛教又稱「藏傳佛教」、「藏蒙佛教」,俗稱「言說政治或敏感話題 「注意,該貼可能有違規內容」」。南傳佛教是由印度向南傳到斯里蘭卡並且不斷發展形成的佛教派系。在教義上,南傳佛教傳承了佛教中上座部佛教的系統,遵照佛陀以及聲聞弟子們的言教和行持過修行生活,因此稱為「上座部佛教」(Theravāda),或可稱為「聲聞乘佛教」,也即訛稱的「小乘佛教」。南傳佛教使用的經典語言屬於巴利語體系,所以也稱為「巴利語系佛教」。雖然南北傳承的體系一樣被公認為佛教的主流,但基於各自傳承所依據的經典不同,所以大馬不同佛教傳承的僧眾也展現了不同的風貌與特徵如一些戒律的把持與袈裟的區分,各傳承的信眾也都有各自的護僧方式。對於這些佛教體系之間的差異都不在此指南的範圍,以下只是以南傳佛教巴利語系的經律為依據。

 

 

在大馬常見的南傳僧眾大致上可分為泰國的大宗派和法相應派;斯里蘭卡的暹羅派、阿馬拉補勒派和拉曼雅派;緬甸的都丹馬派、水金派和德瓦拉派。南傳佛教國家的僧團內部雖然也存在著不同的派別,但這些派別在戒律、經典、教法等諸多方面並無分歧,依然以巴利經典為根據,僅是在剃眉、持傘、通披、偏袒、誦經音調與袈裟的顏色等等細節方面存在著一些微小的差異。

托缽的意義
在現代物質文明高度發達的今天,上座部南傳的出家人[2]仍然依照佛陀當年所制定的行為規範過著三衣一缽、挨家沿戶的托缽乞食。過去、現在與未來諸佛都依託缽乞食而活命,故出外托缽是南傳出家人依佛陀所制下的正命過活, 也是身為一位南傳出家人應奉行的一種職務。托缽乞食是四聖種當中的一種,四聖種意思是出家人應當對飲食、袈裟、住所、醫藥這四種資生用具感到滿足。對出家眾而言,托缽也是修行的一種方式:除了生病,南傳出家人是不能向非家屬或沒有血緣的親戚乞求想要的食物,而是必須滿足於施主[3]佈施的任何食物。托缽也能降伏驕慢,因為出家人了知自己生活上的衣、食、住、藥都必須依賴施主們的供養,因此自己沒有什麼能引以為傲的。出家人外出托缽乞食的另一個意義是:透過出家人外出乞食,能籍此機會給予施主參與佈施來累積善業,同時也可以藉此來弘揚佛法,廣結善緣,這也是佛陀遊行弘化的傳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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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章內所指的南傳出家人皆包括了所有受具足227戒的南傳比庫(bhikkhu)與沙馬內拉(sāmaṇera,沙彌)兩者。

[3]施主,巴利文為dayaka義為佈施者或供養者。

佛陀涅槃二千五百餘年後之今日,僧眾外出挨家沿戶托缽之面貌輪廓,在緬甸、泰國、斯里蘭卡等地依然常見;雖然目前在大馬多數的出家人都在寺院接受膳食供養,不過,尚有一部份四處雲遊、居住在山洞、野林或謹遵出家義務的南傳出家人以及遠道而來的泰國出家人[4]仍以托缽方式取得一天主要之口糧。

其實要分辨南傳的真假出家人或如法不如法很簡單,只要我們多留意以下幾點,那麼假出家人就肯定無所遁形:

~ 南傳出家人是不得留鬍鬚,身上皆不穿戴任何耳飾、珠鏈、項鏈、腰飾、腕環、臂釧、手鐲、指環等等裝飾物品。如果遇到一個顯現南傳出家相卻留有鬍鬚,身上珠光寶氣又涂香的出家人要提升警戒。

~ 根據南傳出家人學處的眾學法[5]:出家人在進入俗人住區時必須披覆整齊,即通披袈裟,不露肩膀以示威儀莊嚴。

 


在托缽時,南傳出家人一律是光著腳不穿鞋。有時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會有在家人(稱呼為淨人[6])隨從護持,除了可以幫出家人拿食物之外,也有義務向公眾傳達怎樣如法供養南傳出家人的訊息。

~ 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非常注重行儀,無論在行走或等待供養時常眼垂低視、步行善緩、不高聲嬉笑、不搖身、不搖臂、不搖頭、不叉腰、不覆頭、不踮腳而行於俗家間。在進行托缽時,出家人也不可做出任何怪異行動:如敲擊缽、假乾咳聲、口中喃喃朗頌咒語、敲鑼打鼓或故意在缽中放一些東西,然後搖動缽來發出聲響、招搖過市以便吸引公眾的注意力,同時也絕對不會向公眾「死纏爛打」要求佈施供養。真正的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只是安靜的站在公眾可以看到的一隅默默等待施主供養食物。即使沒有施主供養食物也是善緩祥和的步行離開。

~ 最重要的,也是最簡單可靠來辨別真假的準繩是:真正的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是絕對不接受金錢供養,施主也只能把食物放進缽內。同時,真正的出家人是沒有利用任何物品為餌如黃繩、綵線、佛牌、佛教卡片、書籤、護身符等作為酬勞以換取食物的供養,一切依自於施主內心的意願、善念與能力以不求任何回報而行的佈施。無論在什麼場合、地點,凡是有任何南傳出家人以缽討錢,或以黃繩、綵線、佛牌、佛像、符、唸誦經咒、灑花水祈福等作為酬勞向公眾換取金錢供養的出家人,這肯定是不如法的![7]這些人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 一個真正的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絕對不會向人「自我介紹」或「自我推銷」一番,也絕對不會為了得到更豐碩的供養而向施主炫耀自己的品德、戒行或修行,因為這行為將對出家人的出家生涯構成嚴重的威脅。如果某出家人為了贏得名聞利養而向施主撒謊宣稱自己已經證得某種上人法[8],那麼他將犯下無可彌補、無可挽救的斷頭戒,即必須立刻脫掉袈裟還俗,終生不能再出家受南傳比庫[9]戒。

~ 在托缽時除了不能接受金錢之外,真正的南傳出家人無論是為了什麼目的也好,都不能以自己、他人、群眾、僧團、任何道場寺院、佛教團體或佛菩薩的名義來向公眾人士募捐基金。無論在什麼時候,無論是為了什麼目的,也不管有沒有獲得警方的募捐准證,凡是公開在公眾場合向民眾募捐的出家人,一概是不如法的,或者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 所有南傳佛教的出家眾都必須遵守過午不食戒,有的出家人尤其是泰國傳承的出家人更持日中一食。在早晨大約八、九點左右,就會有南傳出家人到人群彙集的地方,例如市集、菜市場、餐館、茶室、小販中心開始托缽乞食。「正午」並不是指十二點正,而是指日正當中之時。如果依泰國傳承出家的僧人就會依泰國的正午時間,即是在大馬時間十二時後就停止進食,其他傳承的南傳出家人就依照大馬真正的過午時間,即從一點到最遲一點半之間,有時會更早,具體時間依季節而變動。真正的南傳出家人在正午過後就不會再出來托缽乞食,所以任何在午後一直到翌日黎明之前托缽的出家人,除了生病乞藥之外[10],一概是不如法的,或者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有某些情形是例外:由於生病的南傳出家人是可以在午後向任何人乞求藥物如七日藥、終生藥[11]、中西藥、冷熱水等,故也可能有真正的出家人(尤其是住在森林或荒野的出家人)在午後進入俗間為自己或為其他患病的出家人乞求治病的藥物。無論如何,南傳出家人即使病得再嚴重也好,都不會接受施主供養金錢來醫病或買藥,只接受施主供養允許的藥物。明白這些戒律的公眾請不要於午後,甚至夜間,在人潮擁擠的地點如夜市場、小販中心隨便佈施金錢予不如法或者假出家人以助紂為虐。

~ 在南傳佛教的戒律上,出家人不僅不能接受金錢,即使在身上也不能持有任何金錢、同時也不能自行處理、使用、支配、管理錢財。在某些情況之下,例如:一些出家人到某個地方弘法、朝聖或參學的時候,一位真正的南傳出家人也有可能會臨時住在旅店。不過,這些出家人通常會有隨從的在家男眾或淨人在一路護持著,無論是住舍、食物、必需品、旅費等一切費用都是由在家眾處理的。如果發現一些長期留宿旅店的南傳出家人,並自行付旅店費,或自己上餐館買食物吃,或出入商店廣場購物,買煙、酒、日常用品、自行搭計程車、巴士或自己駕駛交通工具等都是不如法的,他們很可能是假出家人。

~ 除非有必要的事情如為自己醫病、受在家人邀請開示解惑、弘法、出席公益與慈善活動、探訪病人、為臨終者誦經與助念等,真正的南傳出家人是儘量不在午後進入俗家間,尤其是商場、購物廣場、銀行、投注站、賭場、娛樂場所等等這些充滿欲樂、商務、賭博性質的場所,以免遭到沒有必要的非議和受俗人的疑質,以維護出家人的威儀與聲譽。作為身無分文、名下無恆產的南傳出家人如果有事情非要到這些敏感地帶不可,通常會有在家人或淨人載送,整個過程都有在家人或淨人陪同。由於身上不能持有錢財,真正的南傳出家人是絕對不可能在商場『逛街購物』或流連在充滿感官欲樂性質的場所。

從以上幾點我們可以作個總結:不管一個南傳出家人是真是假,只有簡單一句,就是不要給錢!以上所提供的主要準繩已經足以簽定真偽,對於一位南傳出家人是否能出示「僧伽證」[12],那已經是不重要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佛總與許多正信佛教團體籲請佛教徒與社會人士 ,無論在任何場所若發現這些假冒出家人的不法之徒向民眾討錢,或以欺騙手段要求募捐,就應該立即向附近的警署報案,協助警方採取嚴厲與迅速行動,將這些假出家人繩之於法。公眾可致電警區主任聯絡,或致電03-2262690 向佛總舉報有關假出家人所在地,以便向當局投報。佛弟子們與公眾人士應該踴躍配合,拒絕給錢及舉報假出家人,制止假出家人利用公眾的慈悲善心詐騙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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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泰國與馬來西亞是鄰居,雖然兩國的國教皆不同,但彼此有文化與宗教的交流。近年來南傳佛教在大馬普及,泰式寺院也在大馬各地如雨後春筍,導致許多寺院缺乏出家人的局面,所以當地的護法信眾時常邀請泰國的出家人來住。一般泰式寺院的常住僧是泰籍或大馬籍泰人的出家眾佔了多數,反之大部分的本地出家眾卻喜歡前往泰國、緬甸和斯里蘭卡潛修。

[5]眾學法(Sekhiyā dhammā)的內容是關於出家眾進入和坐在俗人住區、托缽時、用餐時、說法時等的行止威儀。

[6]淨人,kappiyakāraka簡稱kappiya,使事物成為出家人允許接受或使用,護持出家人持淨戒和服務僧眾之人。

[7]當然也有一部分真的南傳出家人在托缽時接受信徒的金錢供養,所以我們不能只是憑接受金錢的就斷定一概是假的,只能說南傳出家人接受或使用金錢都是不如法,違反佛陀制下的戒律。

[8]上人法(uttarimanussadhamma):也作過人法,即超越常人的能力與證量。在《文句分別》中解釋:「上人法名為禪那、解脫、定、等至、智見、修道、證果、斷煩惱、心離蓋、樂空閒處。」當在家居士向出家人請示佛法時,切記不可問及出家人修行的證量和體驗,應當如法的請示:「我們應當如何修行以斷除煩惱?」而不是:「您是如何修行以斷除煩惱?」

[9]比庫,也音譯為「比丘」、「苾芻」等,指於世尊正法、律中出家、受具足戒之男子。

[10]除了討藥物之外,在本生經(Jataka)當中曾經記載有一位獨覺佛(Pacceka Buddha,辟支佛)過午入村討得粘土,以修理住居。

[11]有關於七日藥與終生藥的解釋請參考註腳19與20。

[12]幾年前,馬來西亞最大的佛教團體—佛總推行僧伽證,並呼籲全國正統出家人,不管是任何傳承,要向佛總申請僧伽證以證明出家人身份。此設施乃為了杜絕近年來日益猖獗的偽僧人橫行、管制附佛外道的氾濫和考核僧人的素質以維護整體僧伽的形象。

何謂邪命?
依照佛陀的正法、律中出家修行的南傳出家人,是依戒、抑制來避免習行邪命。心的聖潔,出離了世間,與八聖道結合,努力證悟聖果為最終目標。依正命過活是出家人必須奉行的職責,出家人不得以邪命的方式而謀生。邪命為詭詐、虛談、現相、嗔罵示意,以利求利等諸惡法所維持的生活,即受到智者所遺責的生活方式。

一位活命清淨、依戒自律、具足正當的行為與行處的南傳出家人是已經禁止接受金銀、禁止沽酒抽煙等諸麻醉品、禁止歌舞戲樂及觀看不適宜的娛樂表演如電視劇、音樂演奏、歌劇舞蹈、藝術展覽、特技表演、運動球類比賽、閱兵列陣、軍事演習、禁止諸類遊戲與賭博如下棋、打牌、打球、猜字、頑耍、舞刀弄劍、跑跳、吹囗笛、唱卡拉OK、跳舞等下劣的行為、禁止弄拳秀腿賣武藝、禁止為人傳遞訊息、從事媒嫁與辦理差事、禁止從事買賣、禁止裝飾及美化身體的設備、禁止閒談戲論、禁止爭吵辯論、禁止替人看手相命理、預測財運、禁止占卜預兆、問卦測字、禁止推測福禍吉凶、禁止談天地變易、禁止相學解夢、禁止做火供、禁止獻供諸神、禁止預言氣象、禁止看地理風水、禁止驅魔役鬼、禁止咒害解降、禁止媚藥媚術、禁止超度亡魂、禁止唸咒灑淨、禁止操作巫術施降、禁止為戰略顧問、政務國師、禁止星卜術、禁止解說徵兆與預兆、禁止為人安排良辰吉日、禁止煉丹、行醫施藥[13]等等一切欺詐法術、低劣技藝而行的邪命(更詳細的敘述請參見《長部·第二經·沙門果經》)。若能離此諸種邪命,即名活命遍淨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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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允許接受治療的病者有:法友、在俗父母、父母扶養人、維那、求剃度人父母之親屬,除婿媳,剃度師之父母婿媳、偶在寺住宿人等。但不得以此希求酬答。

出家修行之目的與責任

『准達,他自己確實已陷入沼澤,而將能救出其他陷入沼澤者,無有此事!准達,他自己確實沒有陷入沼澤,而將能救出其他陷入沼澤者,乃有此事! . . . . . 』《中部·減損經》

作為南傳出家人唯一真正的任務是勤修戒定慧三增上學,努力去除內心的泥濘─貪嗔痴,成就聖道聖果來利益眾生,為人天的應供和精神導師。 此外,出家人尚擔負著住持佛法的職責。住持佛法包括學習三藏聖典以傳續佛陀的正法,以及說法利人。出家人通過從事高尚聖潔的梵行生活來培育心智,同時也通過實踐佛陀的正法、律以及弘揚佛法來回報社群、自利利他。

在家信眾供養佈施出家修行者衣服、飲食、住所、醫藥等日用必需品,在物質生活方面資助出家人。而作為對廣大信眾的回報,佛陀要求出家人應當在言行舉止上能夠作為人天師範、道德楷模,在心靈上、信仰生活上也應當對在家人起到幫助鼓勵和皈依投靠的作用,出家人必須是在家信眾的精神導師和心理醫生。因此,一位南傳佛教出家人除了嚴持戒律、潛心止觀修行、保持佛法傳承之外,還應當以適當的方式適時地向在家俗人宣揚佛法、開導群迷。

『諸比庫,諸婆羅門、居士對你們有許多助益,因為他們供養你們衣服、飲食、住所、病人所需的醫藥資具。你們對諸婆羅門、居士也有許多助益,因為你們為他們宣說初善、中善、後善,有義有文的正法,顯示完全圓滿、遍淨的梵行。諸比庫,如此,通過彼此間的互相資助,使導向超越諸流、正盡苦邊的梵行得以住立。』 《小部·如是語第·107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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