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法圖  


 大般若經十八空義


  【十八空】 


  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始空、散空、性空、自性空、諸法空、不可得空、無法空、有法空、無法有法空。
 
  【十八空】


  ﹝出大智度論﹞


  一、內空,內即內身,謂三十六種不淨充滿,九孔常流,淨相不可得故,是名內空。
  (三十六種者,毛、髮、爪、齒、眵、淚、涎、唾、屎、尿、垢、汗、皮、膚、血、肉、筋、脈、骨、髓、肪、膏、腦、膜、肝、膽、腸、胃、脾、腎、心、肺、生藏、熟藏、赤痰、白痰也。九孔者,兩眼、兩耳、兩鼻、口、大便、小便也。)
  二、外空,外即外色,謂愚夫為欲染故,觀所著色,妄以為淨,求其淨相,亦如我身淨相不可得故,是名外空。
  三、內外空,謂我身不淨,外亦如是,外身不淨,我亦如是,一等無異,淨相不可得故,是名內外空。
  四、空空,謂內身、外身、內外身俱空,而猶執空成病,復以空法而破三空,是名空空。
  五、大空,謂十方世界,是四大造色,假名日出處為東方,日沒處為西方,如是方相,以世俗故有,若第一義中,則一法不可得,是名大空。(十方者,四方四維上下也。四大者,地大、水大、火大、風大也。)
  六、第一義空,謂諸法中,最第一法,名為涅槃;涅槃之法,空無有相,是名第一義空。(梵語涅槃,華言滅度。)
  七、有為空,謂五陰等法中,無我、我所,及以常相,皆不可得,是名有為空。(五陰者,色陰、受陰、想陰、行陰、識陰也。我、我所者,我即眾生所執之假名,我所即五陰色身等也。)
  八、無為空,謂無所作為,則非有相,今對有為,故說無為。若有為法既不可得,則無為之法何所可著,是名無為空。
  九、畢竟空,謂以前八空,破一切法,令無遺餘;既無諸法,亦無空之可著,是名畢竟空。
  十、無始空,謂世間眾生無有始相。如今生從前世因緣有,前世復從前世有,如是展轉,無始亦不可得,是名無始空。
  十一、散空,謂五陰和合,故有人相。若以智慧分別破散五陰與人,則空無所有;如輻輞轅轂,眾合為車,若離散各在一處,則失車名,是名散空。
  十二、性空,謂一切諸法自性本空,皆從因緣和合而生,若不和合,則無是法。如是諸法性不可得,是名性空。
  十三、自相空,謂一切法有二種相:一者總相,生滅不住,本無今有,已有還無,皆是無常;二者別相,如地有堅相,水有濕相,火有熱相,風有動相。如是二相皆空,是名自相空。
  十四、諸法空,謂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法,無有實相,一切皆空。無取無捨,能離一切諸見,是名諸法空。(十二入者,眼入、耳入、鼻入、舌入、身入、意入、色入、聲入、香入、味入、觸入、法入也。十八界者,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 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也。)
  十五、不可得空,謂一切諸法及因緣,畢竟皆空,不可得故,是名不可得空。(因緣者,謂以眼等六根為因,色等六塵為緣也。)
  十六、無法空,謂諸法已滅,是滅亦無,名無法空。又謂過去、未來法名為無法,如是無法亦空,是名無法空。
  十七、有法空,謂諸法從因緣和合,故有法生,是法體本不實,名有法空。又謂現在一切法及無為法名為有法,如是有法皆空,亦名有法空。
  十八、無法有法空,謂無法有法相不可得,名無法有法空。又謂過去、未來、現在一切諸法,皆不可得,亦名無法有法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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